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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心障礙者及老人預防走失溫馨手鍊或項鍊服務

服務應備文件

必要文件
  • 個人戶籍資料 內政部戶政司
  • 戶政國民身分證資料 內政部戶政司
需自行提供

  1. 申請表
  2. 服務對象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
  3. 服務對象三個月內診斷證明(身心障礙證明第一類就不需要診斷證明)

服務提供機關

嘉義縣政府綜合規劃處

服務內容

設籍且實際居住嘉義縣,患有智障、失智、自閉症、慢性精神病等身心障礙者,或年滿六十五歲以上有走失之虞之資深國民,提供預防走失服務,以供走失時能藉以確認身分返回家中。

申辦服務相關資訊

  • 申辦地點:嘉義縣各鄉鎮市公所(詳連結)
  • 服務時間:每週一至週五 08:00 - 17:00
  • 客服專線:嘉義縣各鄉鎮市公所客服專線(詳連結)